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
3.定期在政府网站披露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社保基金运行等信息。 |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4.及时公开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区相关税收政策,并加强宣传解读。 |
区财政局 |
5.及时转发中央和省有关降费政策文件并及时公开;更新并公开我市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情况。 |
6.降低工业用地使用成本,及时公开省制定相关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文件,并加强宣传解读。 |
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 |
7.重点围绕规划修改、下放审批权、批后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定“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开。 |
8.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办税大厅等渠道及时公示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宣传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引与措施。 |
区国税局 |
9.围绕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利用网站、媒体、政策宣讲等渠道,及时广泛发布与解读,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
区地税局 |
10.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在职责范围内适时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
11.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在税法规定权限内出台更精准有效的减负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 |
12.着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深化涉税数据共享,优化再造办税流程,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批准情况;按月公开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包括总体完成投资情况、开工投产情况等。 |
区发展改革局 |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公开PPP政策文件、推介项目信息。 |
区发展改革局 |
2.按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在财政部PPP 综合信息平台中录入PPP项目信息,加强对各地PPP项目录入平台情况的监督检查。 |
区财政局 |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1.深化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调整完善后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 |
区编办 |
2.做好区政府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工作。 |
3.公开区政府部门保留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4.根据权责的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的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做好区人社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5.主动公开《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
市工商局 鼎湖分局 |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6.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
市工商局 鼎湖分局 |
7.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65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 |
区直各部门 |
8.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请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 |
9.将公布和标注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情况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评查督导工作。 |
区法制局 |
10.完善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支撑事项标准化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整合、归类、优化管理工作,建立事项关联。 |
区科工商务局 |
11.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县(区)一级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市、省以及国家垂直业务系统对接。 |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
1.做好国有金融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区金融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情况。指导区属金融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
区财政局 |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
2.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
区国资办 |
3.公开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
4.依法依规公开区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改革重组结果。 |
5.公开区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信息。 |
6.公开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待省、市国资委出台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后,拟订推进我区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
1.公开全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 |
区农业局 |
2.公开《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肇庆市鼎湖区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开展宣传报道和解读。 |
3.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宣传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文件。加强农业支持补贴政策宣传,印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农村土地确权相关宣传册(单张)。 |
4.每双周发布区内市场主要粮油价格信息,对市内、省内和国内以及国际粮食价格趋势变化情况以及简要分析。每季度、年度发布全区粮油市场情况回顾及下一阶段市场形势预测报告。 |
区粮食局 |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
1.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和媒体及时通报税制改革、财政改革等方案、政策和落实情况。 |
区财政局 |
2.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7〕16 号)。 |
3.在网站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省、市国税局的最新政策管理文件,为纳税人提供最新的政策咨询和办税指引;及时更新区推进营改增试点专栏,为试点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 |
区国税局 |
4.加大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等税收改革的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 |
区地税局 |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搭建税企互动平台,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税收改革与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
九、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1.待《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后,按照省以及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区政策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
区发展改革局 |
2.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
3.及时向社会发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等重要信息。 |
4.及时、主动、全面发布重大工业产业政策。 |
区科工商务局 |
九、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5.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科技项目信息,升级改造阳光政务平台,对项目从申报、立项、资金分配,到结题验收全流程的公开公示。 |
区科工商务局 |
6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定期推送系列政策解读文案。 |
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
1.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和化解产能时间、炼钢产能及主体设备情况。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告化解产能完成时间,炼钢设备处置情况。 |
区发展改革局 |
2.向社会分批公示淘汰落后产能和违规产能企业名单以及淘汰拆除时间、冶炼设备情况。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告淘汰拆除完成时间和主体设备处置情况。 |
3.及时公开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
区科工商务局 |
4.及时公开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情况。 |
5.公开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情况。 |
区财政局 |
6.根据国务院、省、市国资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
区国资办 |